服务器托管国外骨干网直达访问
服务器托管用户在选择数据中心的时候常常在乎数据中心的网络状态如何。一般来讲使用骨干网络的数据中心网络质量更好。互联网骨干网(InternetBackboneProvider,IBP),主要指国家级互联网业务提供商(InternetServiceProvider,ISP),即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骨干网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包括第一级骨干网(Tier1ISP)和第二级骨干网(Tier2ISP)。这些骨干网是国家批准的可以直接和海外连接的互联网。其他有接入功能的ISP想连到海外都得通过骨干网。“骨干网”通常是用于描写大型网络结构时常常使用的词语。骨干网一般都是广域网:作用范围几十到几千千米。
因特网实际上是相互连接在一起构成网状的许多骨干网。“骨干网”一词源自NSFNET,这是一种用于初期研究的网络,该网络由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出资兴修。它创建了至今仍在使用的分层结构模型。这类模型中,本地服务提供商连接到区域服务,而后者又顺次连接到全国或全国的服务提供商。目前,已有许多骨干网相互连接在一起,这就使得任何两台主机之间都可通讯。另外,许多区域性的网络避开了骨干网而直接彼此相连。
因特网的网络由大量独立的服务提供商(比如MCIWorldcom、Sprint、Earthlink、CableWireless等)管理。其中包括NSP(网络服务提供商)、ISP(因特网服务提供商)和交换点。NSP构建全国或全国性的网络并向区域性的NSP出售带宽。区域性的NSP接着向本地ISP转售带宽。而本地ISP则向终端用户提供服务方面的销售与管理。
国际通用互联方式相互联接和交换信息的方式,称为互联网网间互联方式。依照互联双方交换信息的方式不同,互联网网间互联方式可分为两种:一是对等互联(Peering),二是不对称互联(Transit)。
互联双方支付费用的规则或方法,称为网间互联结算模式。互联网网间互联结算模式大致有两种:一是不要钱结算模式,即“呼唤者保存全部收入”(SenderKeepsAll,SKA)或“开票但不收费”(BillandKeep);二是付费结算模式(Settlement)。
互联网上大部份流量都在用户和网站之间传输。大体来讲,从用户到网站的流量相对很小(即要求网站传输内容的要求),而从网站到用户的流量却很大(网站提供的内容)。这就意味着,在很多情况下流量交换的发起者只用了总流量的很小部份,而网站只是提供服务却是大部份流量的来源。互联网运营商其实不能提供一个统一的信息服务,网络传递信息的基本单位是所谓的分组(packet),运营商从其所传送的分组中其实不能准确分辨谁是受益方,因此没法肯定所传送数据的价值,也就不能满足采取传统电信网结算体系的先决条件。另外,互联网上的大部份利用都是不对称的。例如,一个简单的文件传输要求可能在反方向上产生大量的通讯量。这类不对称的通讯方式也为网间结算带来了困难。再有,与电话服务不同,互联网的路由是动态的,传输路径可能经过不同的网络,网络本身在分组到达之前,其实不知道有这个通讯需求,因此计费也就无从着手,因此互联网其实不合适采取传统的电信网结算模式。
1.对等互联(Peering)
根据SKA协议,对等互联双方无需结算。对等互联存在的条件就是互联对双方的利益相当,能省去繁琐的流量纪录,节省本钱。对等互联双方须满足一定的对等互联条件,衡量网络范围需要考察诸如地理覆盖范围、容量、业务流量及用户数量等。双方在利益均衡的基础上达成对等互联协议,是完全互惠互利的商业行动。
对等互联还可根据物理连接方式的不同进一步分为两种情势,一是公共对等互联(PublicPeering);二是专用对等互联(PrivatePeering)。前者指多个网络间的对等互联关系,各骨干网经营者签署并遵照多边协议。这类互联方式一般产生在公共交换点。后者则是指两个网络间的对等互联关系,两个骨干网经营者间签署并遵照双边协议。这类互联方式既可以在公共交换点上进行,也能够是两个经营者通过自己的电路直接相联来实现。
2.不对称互联(Transit)
在此模式下,一个骨干网为了进行互联向另外一个骨干网付费,双方实力相差差异,一方面小ISP不能也不需要建立全网状网连接,另外一方面大ISP有足够多的路由来满足小ISP的需求,常见于上级ISP与下级ISP之间和海外互联网与国内互联网之间的互联。提供服务的一方有义务向另外一方开放全部路由,即业务是完全穿透的,可以透过转接方进入其它骨干网。这是一种典型的“提供者用户”的商务关系,用户(通常是较小的网络运营商)通过向提供者(通常是较大网络运营商)支付转接互联费以租赁业务,实现对其它互联网的访问。
3.部份对等互联(PartialPeering)
部份对等互联是指一方ISP只用自己的部份网络与另外一方ISP建立对等互联,双方只需在开放路由的地理位置区域具有相当的网络范围和实力便可。适用于一方ISP已在其它地区建立了连接的情况下又需要在特定区域再建立连接的情况,常存在于第二级骨干网之间或第二级与第一级骨干网之间,利用比较灵活。这类方式在南美和欧洲比较盛行。
4.付费对等互联(PaidPeering)
由于欧洲有很多不同类型的ISP,所以常采取有结算的对等互联方式,即双边付费结算模式(BilateralSettlement)。这类模式在结算上对物理连接本钱采取共同承当的方式,但对两网之间的流量差需要通过协议进行测算,同时给予定价,由一方按流量差支付给另外一方相应费用。互联双方是准“提供商用户”关系,网络之间互为客户关系。付费对等互联的结算模式多参照不对称互联的结算模式,两个ISP之间的费率取决于双方的范围(衡量的标准包括用户数、流量、骨干网容量、地理覆盖范围和内容网站的数量等等),费率比不对称互联方式的费率低,互联费主要用于对大网进行本钱补偿(而非构成大网的高额利润)。
5.部份不对称互联(PartialTransit)
部份不对称互联指的是提供不对称互联的ISP只对去往特定方向的流量进行转接,这类连接方式主要利用于南美。其费率的制定也遵从于普通不对称互联的模式。适用于建立互联的双方在网络范围、流量等方面有很大的差距,提供服务的ISP其实不开放所有的路由还是接受服务的ISP已建立了一些连接而只需要部份特殊转接的情况,ISP可以自由选择合适自己的路由结构。
互联网骨干网互联互通模式总结
在因特网中,互联网骨干网之间的互联互通有多种模式,我们可以按四种不同的维度来加以区分:
(1)依照物理连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直接互联和通过交换中心互联;
(2)依照互联双方交换信息的方式不同可分为不穿透互联和穿透互联;
(3)依照结算模式的不同可分为付费互联和免结算互联;
(4)根据路由开放程度的不同可分为一方对另外一方开放部份路由的互联和一方对另外一方开放所有路由的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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